工會委員會規則和職責
為加強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集團工會委員會)工作製度化、規範化建設,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結合集團工會工作實際,製定本規則。
一、 組織製度
(一)集團工會委員會是集團工會的領導機構,是集團工會實行民主化、法製化管理的主要形式。
(二)集團工會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製的原則。
(三)集團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特殊情況下,經集團黨委和上級工會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換屆。
(四)集團工會主席負責主持集團工會的全麵工作,行使集團工會賦予的職權;工會副主席協助工會主席組織開展工會工作,或受工會主席委托主持工會工作;工會委員按照委員會的部署和內部分工開展工作。
(五)集團工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黨群工作部綜合二處,辦公室設主任,負責集團工會及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會議製度
實行集團工會工作會議、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等製度。
(一)集團工會工作會議:
1. 集團工會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度召開一次。
2. 集團工會工作會議由集團工會主席(或委托工會副主席)主持召開。參會人員為集團工會委員、專門委員會主任、集團總部機關工會委員、集團各企業工會主席等,集團工會主席(或委托工會副主席)可根據會議內容,確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3. 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並審議集團工會工作報告,總結、部署係統工會主要工作;
(2)表彰係統工會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
(二)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
1. 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召開委員會臨時會議。
2. 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由集團工會主席(或委托工會副主席)主持召開。參會人員為集團工會委員,參加會議委員不少於委員會成員的三分之二。集團工會主席(或委托工會副主席)可根據會議內容,確定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3. 會議的主要議題是:
(1)審議集團工會工作報告;
(2)討論並研究集團工會的工作任務;
(3)確認替補、增補集團工會委員及專門工作委員會人選等事宜;
(4)研究集團工會提議的其它重大事項。
4. 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閉會期間,遇有臨時需要決定的重大問題,由集團工會主席(或委托工會副主席)主持決定,並向下一次委員會會議報告予以確認。
(三)集團工會專門委員會會議、:
1. 集團工會專門委員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專業委員會主任確定。
2. 專門委員會會議由主任主持召開。參會人員為集團工會專門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人員,根據會議內容,可確定其他有關人員參加。
3. 會議的主要內容:
(1)研究明確工作重點和任務;
(2)研究確定指導、檢查、監督基層工會相關情況;
(3)研究討論向集團工會全委會報告的事項。
三、工作聯係製度
(一)集團工會委員會向集團黨委或上級工會組織及領導單位請示、匯報有關工作。
(二)集團工會委員會對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指導、部署工作。
(三)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向集團工會進行請示或報告有關事項。
1. 年度報告。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在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之前,上報當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2. 半年報告。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在每年六月份的二十五日前,上報上半年開展工作情況和下半年開展活動的計劃。
3. 即時性報告。上級工會臨時安排部署以及本工會開展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情況;發生的群體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災難、嚴重疫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與合法權益的突發事件,以及職工群眾的思想動態等應在問題發生後8小時之內向集團工會報告,並及時續報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防止重要信息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漏報、遲報、壓報。
(四)集團係統各級工會組織要根據工會上下隸屬關係,依據《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先進工會管理辦法》(擬定)實行逐級上報,並進行檢查考核、表彰獎勵。
四、其它
(一)本規則由集團工會負責解釋。
(二)本規則經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
2010年3月
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工會委員會工作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結合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工作實際,製定本職責。
一、加強對集團係統工會組織的領導。在集團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圍繞集團的中心任務,製定集團係統工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對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組織實施領導;充分發揮黨與職工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集團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
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指導所屬二級單位工會建立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製度,推進廠務公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工作;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勞動爭議調節和處理等工作,開展送溫暖活動,保持職工隊伍穩定。
三、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圍繞集團發展戰略,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經濟技術創新、技術技能比賽等活動,總結推廣經驗,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四、做好評先樹優工作。會同行政負責集團係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表彰、管理等工作,弘揚勞模精神,激發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加強工會自身建設。協助集團黨委做好集團所屬二級單位工會組織成立、換屆、選舉及工會幹部的培養、考核、選拔、管理工作;加強工會製度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工會工作的整體水平。
六、做好女職工工作。加強女職工組織建設,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開展女職工“巾幗建功”等活動,充分發揮女職工在集團改革、發展和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七、做好工會宣教文體工作。組織開展職工宣傳教育活動,建設“四有”職工隊伍,推動創建和諧企業和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促進企業文化建設。
八、加強工會工作理論創新。負責工會工作調查研究、工會理論研討、工會工作經驗交流和推廣。
九、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加強工會財務、財產管理和工會經費審查工作。
十、依據《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工作考核管理辦法》(擬定),做好對集團係統工會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
2010年3月